◀返回 娱乐性用药 本文是一个小作品。因此,它可能包含不完整或错误的信息。您可以帮忙扩充它。 娱乐性用药被定义为仅以愉悦和娱乐(如聚会)为目的使用精神活性药物。这是最常见的药物使用形式,与致幻剂的灵性用途以及心理探索应用形成对比。更倾向于被用于娱乐用途的药物包括酒精、解离剂、阿片类药物、兴奋剂、大麻和 MDMA。例如,迷幻剂由于其强烈的内省特质,不太可能仅用于娱乐。 另见 负责任的使用 心理探索 物质索引 致幻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