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论 为完成查处任务,“设计”让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获,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刑5年¶
原文存档: 为完成查处任务,“设计”让6名未成年人吸毒再查获,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刑5年
此类涉毒“钓鱼执法”案件被曝出并不令人意外。如果你经常看我们的社群(主要是推特),就会发现,时不时地会出现几个贴子,指责某个账号是警察用来“钓鱼执法”的,因为这些账号几乎没有发贴记录,并直接私信活跃的社群成员,询问如何购买管制药品。由此可见,警察确实有“钓鱼执法”的行为,而且他们的魔爪已经伸向了我们社群。幸运的是,我们社群成员的警惕性较高,不易被陷害,但警钟必须长鸣。
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是,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首先,建议大家在社交媒体上对可疑账号保持警惕,不要透露个人信息,以免陷入警察的“钓鱼执法”陷阱中。
同时,如果大家从事可能被警察诱导认定为违法的活动,务必提前了解相关法律常识,以预防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。如果你遭遇警察,一定要保持冷静,不要轻信警察的话术,以免陷入其他形式的“钓鱼执法”中。我们的百科中也有相关的法律常识条目,欢迎大家参考。
此外,注意到原文图片中的“六人不知道吸食的电子烟存在依托咪酯成分”,建议大家不要接受陌生人给的任何物质,即便是出于负责任的用药的考量。因为你无法确定这些药物的成分和剂量,你的健康可能受到严重风险。而如果这是警察的圈套,你就更倒了血霉。
另一方面,新闻报道也透露,案件中帮助警察教唆吸毒的几名社会人员也被判刑。由此可见,如果你以违法的方式,与警察合作,“提供涉毒线索”,那么你很可能也难逃法网。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,请勿心存侥幸——黑白通吃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。
然而,本评论并不止于上述提醒和劝诫,适当地“借题发挥”也是可以的。几年前,本人曾经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关于“钓鱼执法”的讨论。其中有网友提到,对于涉毒案件,警察可以合法地“钓鱼执法”,而评论区下的网友无不叫好。不过,此事件无疑是判定这一说法是错误的铁证。
观点与事实的反差让我们深思:为什么我们一提到毒品案件,就会理所当然地支持警方呢?大家可以独立思考,得出自己的结论。
<!-- 我们也要反思一下,为什么警察会有“钓鱼执法”的动机和行为?这背后想必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问题,例如警察的绩效考核机制、对毒品问题的严厉打击政策等。正式这些因素促使了警察为完成任务,不择手段地进行“钓鱼执法”,甚至诱导未成年人吸毒以便抓人。 ->